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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能灯污染成患

编辑:遵义赛星光电有限公司  字号:
摘要:节能灯污染成患
生活中我们都喜欢用光亮而节约的节能灯,因为相比普通白炽灯,节能灯照明和节电效果较好。因此,从2008年起,国家通过财政补贴大规模推广使用节能灯。目前,这批数以亿计的节能灯陆续走到了寿命终点,开始进入集中报废期。令人尴尬的是,当年大力推广的节能灯因回收途径几乎空白,在“退役”时绝大部分被随意丢弃,造成汞污染安全隐患,成为一颗颗潜在的“环境炸弹”。

相关行业协会数据显示,自2008年我国政府开始大规模推广节能灯至今,我国早已成长为世界节能灯第一生产国,保守估计,每年国内的节能灯产量至少达到10多亿支,其中约三分之一的产品在国内被消化了。即使以最小的产量--10亿支节能灯来计算,每年的内需也达到了3.3亿支。但如此庞大的使用量,带来一个问题--这些节能灯在报废后,如何处理?

只知节能之利不知污染之害

相关研究表明:即便按欧洲最新环保标准,一支节能灯的汞含量也约为3~5毫克。一旦破碎,1支含汞量为5毫克的节能灯就能污染多达50吨的地表水。

“如果汞污染了水源,通过鱼虾等水产品食物链被人摄食后,会导致人体中枢神经受损,轻者步行困难、运动障碍、弱智,重者神经错乱、痉挛、最后导致死亡。”中国照明学会副秘书长、复旦大学光源与照明工程系教授陈大华说。

由于含有汞、铅等有毒有害元素,老旧节能灯被专家称为仅次于废电池的第二大生活垃圾“汞污染源”。

“不管是焚烧还是填埋,节能灯内的汞都会对水土造成极大的污染。不少老百姓在丢弃节能灯时,并没有将其与普通垃圾区分开来,而是简单地‘一扔了之’,这带来相当大的隐患。”北京地球村环境教育中心化学品安全项目专员王伟认为,建立废弃节能灯回收体系迫在眉睫。

废旧灯管处置不当,一只可污染50吨地表水

从2008年起,国家通过财政补贴大规模推广使用节能灯。根据我国淘汰白炽灯路线图:从2012年10月1日起,我国按功率大小分阶段逐步禁止进口和销售普通照明白炽灯。

根据国家发改委和财政部数字,截至2011年底,通过财政补贴方式累计推广节能灯5亿只以上,全国高效照明产品的市场占有率达到70%。福建省经贸委网站公开文件显示,2009年以来,我省分解到的节能灯推广任务总数达到3150万只。

节能灯的设计使用寿命为3-4年,这意味着这批节能灯开始进入报废高峰期。

林晓翔在做回收公益项目时发现,节能灯大多没标明含汞,因此大多数人不清楚“废旧节能灯是一种危险废物”。再加上现在卖废品的都不收灯管,“除了扔掉还能怎么办”?

节能灯是人们的俗称,实际上是一种紧凑型荧光灯。荧光灯的发光原理决定了其灯管中含有少量汞蒸气。节能灯还含有铅、镉以及六价铬、多溴联苯、多溴二苯醚等六种有害元素及物质,分布于毛管、灯头、镇流器3个部件中。

按照环保部、国家发改委2008年发布的《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生产、销售及使用过程中产生的废含汞荧光灯管”属于危险废物。不过,这一名录同时规定对家庭日常生活中产生的废弃节能灯实行“豁免”制度,可以不按照危险废物进行管理;但是将废荧光灯管从生活垃圾中分类收集后,其运输、贮存、利用或者处置,按照危险废物进行管理。

汞污染的风险是被广泛提及的环境危害。国家电光源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化学检测室主任刘姝介绍,国家规定,一只节能灯含汞量最高可达5毫克,直管型荧光灯含汞量最高可达10毫克。而一只含5毫克汞的废弃节能灯若处置不当,可能污染多达50吨的地表水。

福建照明学会副理事长、福州大学吴一禹教授表示:“随意丢弃节能灯管,会造成土壤、地下水等污染;从填埋场释放出来的一部分汞,还会以甲基汞蒸气的形式进入大气。进入呼吸道和食物链的汞,最终将侵害人体的神经系统,尤其是中枢神经系统。”

杨龙豹介绍说,通士达公司的处理中心可以实现玻璃、荧光粉、灯头组件、金属等物质自动分类回收。处理后的玻璃碎片最高汞含量0.015mg/L,荧光粉最高汞含量0.015mg/L,远远优于回收再利用的危险废固国家标准。因此对废旧节能灯进行无害化处理,环保的意义不言而喻。

谁来回收谁来处理

如何从社区的普通垃圾中区分开来,并安全输送到专业处理单位,是废弃节能灯回收碰到的首要问题。

据广东省佛山照明灯具协会会长吴育林介绍,节能灯灯管易碎,目前没有专门回收放置的容器,因此加大了运输过程中的保存难度。此外,在社区回收环节中,由于节能灯用户分散,在没有找到完整回收的处理方式之前,如果强制要求集中回收,只能带来边回收边污染或集中污染等问题。

即便回收环节能解决,谁来处理又是一个问题。“废弃节能灯含汞,具有毒性,回收设备必须高度自动化,而这样的设备投入高达上千万元,很多中小企业根本无力购买。”吴育林表示。

据了解,目前国内除浙江阳光照明、厦门通士达、佛山照明等少数大型企业拥有废旧节能灯回收设备外,其他企业并无相应回收设施,也未在营销中心设立回收处。

回收难度大,企业处于亏本运行

去年7月,拥有国内最大回收处理能力的通士达,获得环保部颁发“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目前已向外开展有偿处理服务。

但向外“接单”的签约情况并不理想,“只有十几家客户,大部分为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只有两家制造型企业”。根据通士达的预计,今年的处理量乐观估计会达到500吨,“不过是总产能的零头”。

目前,通士达每处理一公斤废旧灯管的价格为6元。“只有10%的利润。按目前的处理量,其实就是亏本。”杨龙豹说。

回收处理不积极的原因很复杂。废旧灯管须按不同性质进行分类贮存,如直管和螺旋、U型要分开。其次必须干燥,不能含有其他杂质,特别是硬质物体。加上灯管易碎,需要放在密封器具内,由有资质的公司进行运输。

“这些全部要由委托处理方付费,再加上回收时来源分散,成本高,很难取得经济效益。正因为此,通士达目前只在福建省内承揽业务。”这一现象在全国现有的回收生产线普遍存在。

从现状来看,虽然我国对企事业单位产生的废旧节能灯要求按照危险废物进行管理,但是回收效果也不好。

杨龙豹表示,目前节能灯的集团用户回收处理完全处于被动状态。找上门的企事业单位主要分为三类:一是需要环保审计的上市公司,二是需要通过环境管理体系考核的企业,三是出口型企业需要通过第三方审核,达到欧美国家废弃物管理规范要求。

在某种程度上,企事业单位和机构节能灯使用量大,型号标准,多为长形灯管,回收处理比较容易操作。相反,家庭用户的节能灯管从U型灯管到 螺旋灯管各种型号混杂,而且分散,回收难度更大,因此这块回收业务几乎是空白。

“但是家庭用户的总使用量不会小于企事业单位,他们的分散污染也不可小视。”杨龙豹说。

由于缺少高效低成本处理方式,目前我国还没有建立全国性、标准化的节能灯回收体系和制度。

最终要靠研发自主技术设备

全国政协委员、广东省审计厅副厅长李心认为,规范废弃节能灯的回收程序,首先在于宣传。“一定要大力宣传节能灯的汞危害,要求生产商在广告、 产品包装及销售现场都要醒目警示污染风险,告诉老百姓废弃节能灯不能当作普通生活垃圾一扔了之。”

考虑到汞的回收处理难度大,技术成本高,鲜有机构愿意接下这个“苦差事”,中投顾问产业研究中心高级研究员贺在华建议,废弃节能灯回收要明确责任方。“可以是专业的回收队伍,可以是经销商,还可以是生产厂家。另外,政府需给予回收企业适当的财政补贴和优惠政策。”李心则希望政府加快废弃节能灯回收处理方面的立法,“明确生产者、消费者以及销售者之间的责任和义务,使之有法可依”。

不仅如此,改进生产工艺,推广采用低汞技术,被业内专家认为是从源头上解决废弃节能灯污染的途径。此外,我国尚未自主研制开发废弃节能灯回收设备及相关工艺,目前国内的相关设备均是从国外高额引进。对此,陈大华表示:“如果不研发自主技术,一味依靠进口设备,将大大加重废弃节能灯回收处理的经济负担——况且我们完全有能力开发出比国外更价廉物美的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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